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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举相关知识
  把50名排为一大圈。圆圈中用朱笔写一“中”字,这个“中”字的一竖还要写成上长下短,好似“贵”字的上部,取吉祥之意。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的是第一名,其他名次,由左依次排列。因为卷上的考生姓名是弥封的,发案时只能写座位号,所以被录取的考生称为“出圈”或“出号”。最后一次发榜,才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依名次横排,用姓名发案,称为“长案”。第一名,称为县案首。

  府试,明朝时经县试录取的士子得参加上一级的府试,由知府或知州主考。试期多在四月,报名等手续与县试略同。录取之后,方能再参加院试。

  院试,明朝由各省学政(及学台)主持的考试。曾被府试录取的士子,可以参加院试。由于学政称提督学院,所以又称院试。报名手续与府试、县试略同。考试合格之后,得入府学或县学读书,谓之“入学”。确定其为生员身份,才能参加本省的正试。

  再讲正试。童子试在经过院试合格录取后方可参加正试。

  正试分为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三个阶段。

  乡试是正试的第一关。明朝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的考试,考场叫“贡院”。凡本省童子试合格者均可应考。逢子、午、卯、酉年为正科,遇皇帝即位等庆典加科的叫“恩科”。考三场,考中的称为举人。因考期在秋季,故又称秋闱或秋试。又因各县、府的应试者齐集省城,由朝廷派官主考。考试合格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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